洋县四举措 推进基层平安建设规范化
近年来,洋县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为目标,积极从强化组织机构、细化创建标准、实化经费保障和硬化奖惩措施等方面入手,全县基层平安建设规范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理念,建立健全了三级组织网络。按照统一模式,在18个镇、办事处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即由镇、办事处书记任主任的综治委,副书记任主任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任主任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在285个村(社区)建立“两会一站一队”,即由村两委成员任治保会、调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任综治维稳工作站站长,村主任任治安巡逻队队长;按照20—30户在全县聘任了3959名治安中心户长。这三级组织,已成为维护全县城乡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
二是细化创建标准。通过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出台了《洋县平安镇、办创建工作十条标准》、《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标准》、《平安单位创建标准》,明确了平安镇(办事处)、村(社区)、单位创建等平安细胞建设的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基础建设、档案资料、经费保障、工作成效,使各级、各单位平安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三是实化经费保障。按照综治工作经费县上人均0.5元,镇、办事处人均1元总额不低于2万元,平安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各村(社区)综治工作经费列入村(社区)转移支付,并根据工作成效明显,被评定为年度平安单位的实行一次性奖励,镇级奖励200元,县级奖励1000元,确保基层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是硬化督导检查。县上成立由县委常务、政法委书记及政法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五个督导组,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评、一年一总结”的办法,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强对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情况作为干部任用、晋职晋级和评先受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干部使用、单位考核评先受奖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按岗定责,分类落实”。(高志鹏)